引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﹝ 孝武 ﹞招进 张汤、赵禹 之属,条定法令,作见知故纵、监临部主之法,缓深故之罪,急纵出之诛。”
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:“孝武 欲急刑,吏深害及故入人罪者,皆宽缓。”
(1)(形)从上到下或从外到里的距离大(2)(名)深度:河水只有三尺~。(3)(形)深奥:由浅入~。(4)(形)深刻;深入:~谈。(5)(形)(感情)厚;(关系)密切:~情厚谊。(6)(颜色)浓:~红|~绿。(7)距离开始的时间很久:~秋。(8)(副)很;十分:~知|~信。
(1)(名)事故:变~。(2)(名)缘故;原因:无~缺勤|不知何~。(3)故意;有意:~作镇静|明知~犯。(4)(连)所以;因此:今日大雨倾盆;~未如期起程。(5)(形)原来的;从前的;旧的:~址|~乡|黄河~道|依然~我。(6)(名)朋友;友情:亲~|沾亲带~。(7)(人)死亡;已经死亡的(人):病~|染病身~|父母早~|~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