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实迹”。
⒈ 见“实跡”。亦作“实蹟”。真确的事实。亦偏指业绩。
引《明史·孝宗纪》:“壬戌,諭吏部、都察院,人材进退,考察务得实跡,不可偏听枉人。”
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七:“况且‘捉姦捉双’,我和你又无实跡凭据,随他説长説短,官府不过道是拦词抵辩,决不反为儿子究问娘姦情的。”
清 何琇 《樵香小记·焚廪浚井》:“焚廪浚井之説,亦姑与就事论事,不必果以为实跡也。”
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吏治下》:“观其颇有声名、素称才能之员,一一考其实迹。”
梁启超 《民约论鉅子卢梭之学说》:“卢梭 民约之説,非指建邦之实跡而言,特以为其理不可不如是云尔。”
(1)(动)内部完全填满;没有空隙:~心儿的铁球。(2)(形)真实;实在:~话~说。(3)(名)实际;事实:传闻失~。(4)(名)果实;种子:开花结~。
1.留下的印子;痕迹:足~。血~。笔~。踪~。2.前人遗留的事物(主要指建筑或器物):古~。陈~。事~。史~。3.形迹:~近违抗(行动近乎违背、抗拒上级指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