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在闹市处死。指弃市,古代死刑之一。
⒈ 在闹市处死。指弃市,古代死刑之一。
引《初学记》卷二十引《淮南子》:“拘囹圄者,以日为脩,当市死者,以日为短。”
按,今本《淮南子·说山训》作“死市”。 《释名·释丧制》:“市死曰弃市。市,众所聚,言与众人共弃之也。”
南朝 宋 鲍照 《咏史》诗:“百金不市死,明经有高位。”
(1)(名)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;市场:米~|夜~。(2)(名)买卖货物:~惠。(3)(名)城市:~民|都~。(4)(名)行政区划单位;分直辖市和市。(5)(名)属于市制的(度量衡单位):~尺|~斤。
(1)生命终止。(2)(形)不顾生命;拼死:~战|~拼。(3)(形)表示达到极点:高兴~了|~顽固。(4)(形)不可调和的:~对头|~对手。(5)(形)不活动、固定:~脑筋|时间定~。(6)(动)不能通过:~胡同|堵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