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丈夫的叔母,即婶婆。
⒈ 丈夫的叔母,即婶婆。 《晋书·列女传·陕妇人》:“陕 妇人,不知姓字,年十九。
引刘曜 时嫠居 陕县,事叔姑甚谨,其家欲嫁之,此妇毁面目自誓。”
(1)(动)拾取。(名)(2)叔父;父亲的弟弟。(3)称呼跟父亲辈分相同而年纪较小的男子:表~。(4)丈夫的弟弟;小叔子:~嫂。(5)在弟兄排行次序里代表第三:伯仲~季。
(1)(名)(~儿)姑母:大~|二~|表~。(2)(名)丈夫的姐妹:大~子|小~儿。(3)(名)〈书〉丈夫的母亲:翁~。(4)(名)出家修行或从事迷信职业的妇女:尼~|三~六婆。(5)(副)〈书〉姑且;暂且:~置勿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