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采用。
⒈ 采用。
引《魏书·律历志上》:“中坚将军、屯骑校尉 张洪,故太史令 张明豫 息盪寇将军 龙祥,校书郎 李业兴 等三家并上新历,各求申用。”
(1)(动)说明;陈述:~言|三令五~。(2)(名)地支的第九位。参看〔干支〕。(3) 上海市的别称;(4)姓氏;(5) 申时,旧式记时法,相当于十五点到十七点。
(1)(动)使用(2)(动)费用:~项|家~。(3)(动)用处:功~|有~|作~|物尽其~。(4)(动)需要(多用于否定):不~开灯|您不~操心。(5)(动)吃、喝(敬辞):~饭|~茶。(6)(动)〈书〉(连)因此;因为(多用于书信):~特函达。(7)(动)(介)拿(表示凭借的工具、方式或者手段等):~钥匙开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