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申请审核。
⒈ 申请审核。
引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:“凡王言之制有七:一曰册书……七日敕牒,随事承制,不易於旧则用之。皆宣署申覆,然后行焉。”
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禀帖赘说》:“但奉宪行,细为踏勘筹度,下吏过计,不得不有禀于宪臺,已具详申覆前臺矣。”
按,《正字通·西部》:“覆,官府吏文之申请于上者,曰申,曰覆。”
⒈ 向上级或有关机关申请审核。
(1)(动)说明;陈述:~言|三令五~。(2)(名)地支的第九位。参看〔干支〕。(3) 上海市的别称;(4)姓氏;(5) 申时,旧式记时法,相当于十五点到十七点。
(1)(动)〈书〉盖住(2)(动)〈书〉底朝上翻过来;歪倒:~舟|~巢无完卵|前车之~;后车之鉴。(3)(动)同“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