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经过删除,取其精要。
引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汉 兴, 张良、韩信 序次兵法,凡百八十二家,删取要用,定著三十五家。”
(动)去掉(文辞中的某些字句):~除|~繁就简。
(动)选取:~道|录~|可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