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审问治罪。
⒈ 审问治罪。
引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十六:“重 从远还,闻 玉 已死,故齎牲币,诣冢弔唁,感其篤终,輒与相见……愿勿推治。”
《北齐书·司马世云传》:“恃叔之势,所在聚敛,仍肆姦秽,将见推治,内怀惊惧。”
宋 曾敏行 《独醒杂志》卷三:“﹝ 李彪 ﹞覩时政之弊,欲上书论其事。 蔡氏 之党知之,乃密以告, 元长 大怒,付狱推治。”
元 元怀 《拊掌录》:“盖 文潜 时有僕 曹 某者,在家作过,亦失去酒器之类,既送天府推治,其人未招承。”
(1)(动)手推的动作。(2)(动)(推磨)磨成碾子;碾粮食。(3)(动)和工具贴着物体的表面向前剪或削:~子。(4)(动)使事情开展:~动。(5)(动)根据已知的事实断定其他。从某方面的情况想到其他方面:~导。(6)(动)让给别人;辞让:~辞。(7)(动)推委;推托。(8)(动)推迟。(9)(动)推崇。推选;推举。
(1)(动)治理(2)(形)指安定或太平:~世。(3)(名)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:~所|府~。(4)(动)医治:~病。(5)(动)消灭(害虫):~虫|~蝗。(6)(动)惩办:~罪。(7)(动)研究:~学。(8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