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奏请。
⒈ 犹奏请。
引明 王世贞 《觚不觚录》:“都给事御史,止赠通参大理丞,其有遗误而抚按题请者,超二级,太常少卿致仕官亦知之。此四舛也。”
明 汤显祖 《牡丹亭·榜下》:“正此题请。呀,一个老秀才走将来。”
清 叶梦珠 《阅世编·科举二》:“钦定会场四书题目,始于 顺治 十五年二月,御史 赵祥星 题请。”
(1)(名)头额。(2)(名)题目:标~|本~。(3)(动)写上;签:~名|~诗。(4)(Tí)姓。
(1)(动)请求:~教|~假。(2)(动)邀请;聘请:~客|~医生。(3)(副)敬辞;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:您~坐|~准时出席。(4)(动)旧时指买香烛、纸马、佛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