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又名邸店。宋以后寄存商旅货物的场所。商人、军队、官员、寺观都有开设,寄存者须向主人支付寄存和保管费用。
⒈ 又名邸店。 宋 以后寄存商旅货物的场所。商人、军队、官员、寺观都有开设,寄存者须向主人支付寄存和保管费用。
引宋 吴自牧 《梦粱录·塌房》:“富豪内侍诸司等人家於水次起造塌房数十所,为屋数千间,专以假赁与市郭间铺席宅舍及客旅寄藏物货并动具等物。”
《明史·食货志五》:“帝乃命於 三山 诸门外,濒水为屋,名塌房,以贮商货。”
(1)(动)(支架起来的东西)倒下或陷下。(2)(形)凹下:~鼻梁。(3)(形)安定;镇定:~心。
(1)(名)屋子、房间:楼~。(2)(名)结构或作用类似房子的东西:蜂~。(3)(名)旧称家族的一支:长~。(4)(名)二十八宿之一。(5)(量)用于家属:两~儿媳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