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谓官场出缺,奏请补授。
⒈ 旧谓官场出缺,奏请补授。
引《三省边防备览》卷十七引 清 严如熤 《老林说》:“安凤县 以边缺题补,五年无过,以边俸陞用。”
⒈ 明、清时,官缺递补办法。有空缺时,上官在应补此缺或应升此缺之人员内,拣选奏请补用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四〇回》:「萧采办理城工一案,无例题补;应请仍于本千总班次,论俸推升守备。」
(1)(名)头额。(2)(名)题目:标~|本~。(3)(动)写上;签:~名|~诗。(4)(Tí)姓。
(1)(动)添上材料;修理破损的东西;修补:~袜子。(2)(动)补充;补足;填补(缺额):弥~。(3)(动)补养:滋~。(4)(名)〈书〉利益;用处:不无小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