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小的过错。
⒈ 小的过错。
引《明史·杨士奇传》:“荣 晓畅边务,臣等不及,不宜以小眚介意。”
清 曾国藩 《箴言书院记》:“此犹小眚,过是,诛罚重矣。”
(1)(形)在体积、面积、数量、力量、强度等方面不及一般的或不及比较的对象:~河|地方~|~路。(2)(副)短时间地:~住|~坐。(3)(副)稍微:~有才华|牛刀~试。(4)(形)略微少于;将近:干了~半辈子。(5)(形)排行最末的:~儿子。(6)(名)年纪小的人:一家大~|上有老;下有~。(7)(名)指妾:讨~。(8)(代)谦辞;称自己或与自己有关的人或事物:~女|~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