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县署之杂役。
⒈ 县署之杂役。
引《梁书·沉瑀传》:“瑀 召其老者为 石头仓 监,少者补县僮。”
清 俞正燮 《癸巳类稿·周官庶子义》:“汉 人所谓童骑,《梁书·沉瑀传》所谓县僮, 五代、辽、金、元 人所谓孩儿班、寝殿小底、著户郎君及诸王以下祗候小底, 明 所谓门子,今所谓小茶房。”
xiàn1. 行政区划单位,旧时属于州、府、道,现由直辖市、地级市、自治州等领导。2. 姓xuán1. 古同“悬”。
tóng1. 封建时代受奴役的未成年人:书僮。僮仆。2. 古同“童”。zhuàng1. 〔僮族〕中国少数民族,今改作“壮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