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县法”。
⒉ 古代公布法令,皆悬在阙下,使众周知,故称颁布法令为“县法”。
⒈ 亦作“县灋”。古代公布法令,皆悬在阙下,使众周知,故称颁布法令为“县法”。
引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夫县法以诱民,使之陷阱,孰积於此。”
⒉ 亦作“县灋”。县邑之政令。灋,古“法”字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方士》:“以时脩其县灋。”
郑玄 注:“县法,县师之职也。”
xiàn1. 行政区划单位,旧时属于州、府、道,现由直辖市、地级市、自治州等领导。2. 姓xuán1. 古同“悬”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(5)姓。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