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忧劳民事。
⒉ 泛指勤劳于事。
⒈ 谓忧劳民事。
引《书·吕刑》:“乃命三后,恤功于民。”
蔡沉 集传:“恤功,致忧民之功也。”
孙星衍 疏:“言 尧 之得人,乃命三君忧民之事。”
汉 郑玄 《诗谱序》:“以为勤民恤功,昭事上帝,则受颂声。”
⒉ 泛指勤劳于事。
引晋 张悛 《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》:“臣闻春雨润木,自叶流根;鴟鴞恤功,爱子及室。”
⒈ 忧劳民事。
引《书经·吕刑》:「乃命三后,恤功于民。」
(1)(动)〈书〉顾虑;忧虑:不~人言。(2)(动)怜悯:怜~|体~。(3)(动)救济:抚~。
(1)(名)功劳(跟‘过’相对):二等~|立~|记一大~。(2)(名)成效和表现成效的事情(多指较大的):教育之~|~亏一篑|大~告成|好大喜~。(3)(名)(~儿)技术和技术修养:唱~|~架|基本~。(4)(名)一个力使物体沿力的方向通过一段距离;这个力就对物体做了功。功的大小等于作用力的大小和在力的方向上物体通过的距离的乘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