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据以定案或定罪的文字材料。
⒈ 指据以定案或定罪的文字材料。
引《宋史·吴育传》:“杨仪 尝为三司判官,近自御史臺移劾都亭驛,械缚过市,人人不测为何等大狱。及闻案具,乃止请求常事。”
(1)(名)(~子)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板|~秤。(2)(名)(~子)案件:~子。(3)(名)案卷;记录:~卷|病~|档~。(4)(名)提出计划、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:方~|提~。(5)(名)同“按”。
(1)(名)用具:农~|文~|家~|雨~|卧~|餐~。(2)(量)〈书〉用于棺材、尸体和某些器物:座钟一~。(3)(动)具有:~备|初~规模|略~轮廓。(4)(动)〈书〉备;办:~呈|~结|敬~菲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