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法则;法令条文。
⒈ 法则;法令条文。
引南朝 梁 陶弘景 《与梁武帝启》:“唯 逸少 得进退其间,则玉科显然可观。”
南朝 梁简文帝 《囚徒配役事启》:“玉科重轻,金关墨綬,金书去取,更由丹笔,愚谓宜详立条例,以为永準。”
(1)(名)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。(2)(形)比喻洁白或美丽:~颜|亭亭~立。(3)敬辞;指对方身体或行动:~音|~照。(4)(Yù)姓。
(1)(名)学术或业务的类别:~目|文~|理~|牙~|眼~。(2)(名)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:秘书~|财务~。(3)(名)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;每一群叫一科。如松柏目有松科、杉科、柏科等。(4)(动)〈书〉判定(刑罚):~以罚金。(5)(名)古装戏曲剧本中;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;如笑科、饮酒科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