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料理;治理。
⒉ 处理政务。
⒊ 修建;建造。
⒈ 料理;治理。
引唐 韩愈 《故幽州节度判官赠给事中清河张君墓志铭》:“医饵之药……剂钱至十数万,营治剧勤,皆自君手,不假之人。”
《宋史·河渠志五》:“是岁,又遣 程昉 諭边臣营治诸濼,以备守御。”
清 曾国藩 《新宁刘君墓碑铭》:“继母病,服劳达旦,营治药物,必自其手,不自他人。”
⒉ 处理政务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文帝纪》“妇人与政,乱之本也” 裴松之 注引 晋 孙盛 曰:“夫经国营治,必凭俊喆为辅。”
⒊ 修建;建造。
引宋 李格非 《洛阳名园记·赵韩王园》:“赵韩王 宅园,国初詔将作营治,故其经画製作,殆侔禁省。”
清 钱泳 《履园丛话·景贤·书周孝子事》:“既而卜兆於祖墓之旁,营治井槨,即於十一月初九日安葬。”
(1)(动)谋求:~生|~救|~利。(2)(名)经营:~建|~造|~业|~国|公私合~。(3)(名)军队驻扎的地方:~盘|~帐|~安|~兵|~军|~露|~宿|~扎|~阵|集中~|步步为~。(4)(名)军队的编制单位;隶属于团;下辖几个连:~长。
(1)(动)治理(2)(形)指安定或太平:~世。(3)(名)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:~所|府~。(4)(动)医治:~病。(5)(动)消灭(害虫):~虫|~蝗。(6)(动)惩办:~罪。(7)(动)研究:~学。(8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