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证明出卖、抵押、租赁等关系的原有文书。
引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卖身旗下》:“民人奴僕,背主投旗,挟制主人,勒索原契,妻子子财物交与刑部。”
(1)(形)最初的;开始的:~始|~人|~生动物。(2)(形)原来;本来:~地|~作者。(3)(形)没加工的:~棉|~煤|~油。(4)(Yuán)姓。(5)(动)原谅:情有可~。(6)(名)宽广平坦的地方:平~|高~|草~。(7)同“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