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为法令所役使。
⒉ 差役之法。
⒈ 谓为法令所役使。
引《慎子》逸文:“以力役法者,百姓也;以死守法者,有司也;以道变法者,君长也。”
宋 宋祁 《宋景文公笔记·杂说》:“作法者君,守法者臣,役法者民。”
⒉ 差役之法。
引宋 秦观 《论议上》:“夫所谓役法者,其科条品目虽曲折不同,大抵不过差、免二法而已。”
《明史·食货志二》:“役法定於 洪武 元年。”
(1)(名)需要出劳力的事:劳~|徭~。(2)(名)兵役:服~|现~|退~|预备~。(3)(动)驱使:奴~。(4)(名)旧时指供使唤的人:仆~|衙~。(5)(名)战争;战役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(5)姓。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