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弃养。谓已故。
⒈ 犹弃养。谓已故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皇祐二年》:“帝以 章懿太后 不逮养,故宠外家踰等。”
副词。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
词语解释逮养[ dǎi yǎng ]⒈ 犹逮亲。引证解释⒈ 犹逮亲。参见“逮亲”。引明 袁宗道 《易太孺人八十寿序》:“微独不佞也,同郡诸君之母亦多不逮养者,而 子易 母逮养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皇祐二年》:“帝以 章懿太后 不逮养,故宠外家踰等。”清 陆以湉 《冷庐杂识·冯柳东》:“仕本为贫宁厌俗,禄犹逮养何嫌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