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周代王城郊外“野”地之苑囿。
⒈ 周 代王城郊外“野”地之苑囿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委人》:“凡疏材,共野委,兵器,与其野囿财用。”
郑玄 注:“野囿之财用者,苑囿藩罗之材。”
孙诒让 正义:“六遂之外,亦有苑囿为田猎之所,对囿人所掌郊内之囿言之,谓之野囿。”
(1)(名)野外:~地|~外。(2)(名)界限:视~。(3)(名)指不当政的地位:在~|下~。(4)(形)不是人所饲养或培植的(动物或植物):~花|~草|~兽。(5)(形)蛮横不讲理;粗鲁没礼貌:~蛮|粗~|撒~。(6)(形)不受约束:~性|玩~了。
(1)〈书〉(2)(名)养动物的园子:~食|鹿~|园~。(3)(动)局限;拘泥:拘~|~于成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