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。
英dross;
⒈ 酒滓。喻指粗恶食物或事物的粗劣无用者。
引汉 刘向 《新序·杂事二》:“凶年飢岁,士糟粕不厌,而君之犬马有餘穀粟。”
《韩诗外传》卷五:“此真先圣王之糟粕耳,非美者也。”
清 戴名世 《<己卯墨卷>序》:“得其精华而去其糟粕,举笔为文,洒洒自远。”
毛泽东 《新民主主义论》十五:“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,吸取其民主性的精华。”
⒈ 酒糟、米糟或豆糟等渣滓。
反精华
引《晋书·卷五五·潘岳传》:「名位为糟粕,势利为埃尘。」
《初刻拍案惊奇·卷一八》:「今和铅汞在火中一烧,铅汞化为青气去了,遗下糟粕之质,见了银精,尽化为银。」
英语dross, dregs, rubbish, fig. useless residue
德语Abfall, wertloser Rest (S)
法语rebut, déchet
(1)(名)酒渣。(2)(动)用酒或糟腌制食品。(3)(形)腐烂;不结实:木头~了|他的身体很~;爱生病。(4)(形)比喻把事情办坏:事情弄得很~。
(名)〈书〉米渣滓。引申为废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