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禁止接见请托者之条令。
⒈ 禁止接见请托者之条令。
引宋 吴处厚 《青箱杂记》卷二:“皇祐、嘉祐 中,未有謁禁,士人多驰騖请託,而法官尤甚。”
宋 赵昇 《朝野类要·杂制》:“百司门首謁禁者,不许接客也。若大理寺官,则又加禁謁及亦不许出謁也。”
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丛钞·禁谒》:“按此条似謁禁、禁謁有别。謁禁者,人来謁见则有禁。禁謁者,禁其謁人也。今京官官都察院,輒署门曰:‘文武官员,私宅免见。’似謁禁之遗制。”
(动)〈书〉谒见:拜~|进~。
jīn1. 受得住,耐久:禁受。禁得住。禁不起。弱不禁风。2. 忍耐,制止:不禁笑起来。jìn1. 不许,制止:禁止。禁绝。禁书。禁令。禁赌。禁欲。禁锢。2. 法律或习惯上制止的事:犯禁。违禁品。3. 拘押:囚禁。监禁。禁闭。4. 古代称帝王的地方:宫禁。禁苑。禁卫。禁军(古代指保卫京城或宫廷的军队)。5. 不能随便通行的地方:禁地。禁区。6. 避忌:禁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