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某乙。犹某某。
⒈ 某乙。犹某某。
引《敦煌变文集·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》:“沙门厶乙言。”
蒋礼鸿 通释:“﹝厶乙﹞是一种‘寓名’,可用於自称,也可用於他称,而且贵贱男女通用。”
sī1. 古同“私”。mǒu1. 古同“某”。
(1)(名)天干的第二位。参看(干支)。(2)(名)姓。(3)(名)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;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;相当简谱的‘7’。参看〔工尺〕。(4)(名)画‘乙’字形状的记号;从前读书写字时常常用到;例如读书读到一个地方暂时停止;在上面画个“乙”形的记号;或是写字有颠倒、遗漏;用曲折的线勾过来或把补写的字勾进去;都叫做“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