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赏赐抚恤。
引《陈书·宣帝纪》:“应在军者可竝赐爵二级,并加賚卹,付选即便量处。”《明史·后妃传一·成祖徐皇后》:“曩者 北平 将校妻为我荷戈城守,恨未获随皇帝北巡,一賚卹之也。”
赏赐:赏~。
(1)(动)〈书〉顾虑;忧虑:不~人言。(2)(动)怜悯:怜~|体~。(3)(动)救济:抚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