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越分窃取。
例僭盗中原。——南朝梁·丘迟《与陈伯之书》
英usurp;
⒈ 非分窃据。
引南朝 梁 丘迟 《与陈伯之书》:“北虏僭盗中原,多歷年所。”
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本纪》:“项羽 僭盗而死,未得成君,求之於古,则 齐 无知、卫 州吁 之类也,安得讳其名字,呼之曰王者乎!”
⒈ 窃据。
引《文选·丘迟·与陈伯之书》:「北虏僭盗中原,多历年所,恶积祸盈,理至燋烂。」
(动)超越本分;古时称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、器物等:~越|~号。
(1)(动)偷、偷窃:~取。(2)(名)抢劫财物的人:强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