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越分处在某个地位。有时用为谦词。
⒉ 非法占据。
⒈ 越分处在某个地位。有时用为谦词。
引宋 郭彖 《睽车志》卷一:“外舅谓同省诸公曰:‘僭居此位,殊厚颜也。’”
茅盾 《虹》八:“而且素来不大说起的家乡情形,也因 梁刚夫 的询问而僭居了主要题目。”
⒉ 非法占据。
引季子 《革命其可免乎》:“夫固将永永万世以自保兮,寧肯为胡人之所僭居。”
(动)超越本分;古时称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、器物等:~越|~号。
(1)(动)住:~民|分~。(2)(名)住的地方;住所:迁~|鲁迅故~。(3)(动)在(某种位置):~左|~首。(4)(动)当;任:~功|以专家自~。(5)(动)积蓄;存:~积|奇货可~。(6)(动)停留;固定:变动不~|岁月不~。(7)(名)用作某些商店的名称(多为饭馆):同和~|沙锅~。(8)(Jū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