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《汉书·韦玄成传》:“徵至 长安,既葬,当袭爵,以狂不应……而丞相御史遂以 玄成 实不病,劾奏之。”
《南史·袁昂传》:“时尚书令 王晏 弟 詡 为 广州,多纳賕货, 昂 依事劾奏,不惮权家。”
明 无名氏 《鸣凤记·幼海议本》:“昨已约兵部 张鹤楼 、工科 吴惺斋 联名劾奏,谅他必来议本。”
⒈ 上奏罪状,加以弹劾。
引《汉书·卷七三·韦贤传》:「而丞相御史遂以玄成实不病,劾奏之。」
《南史·卷二六·袁湛传》:「昂依事劾奏,不惮权家,当时号为正直。」
揭发别人的罪状:弹~。
(1)(名)演奏:合~|~鸣曲|~国歌。(2)(名)发生;取得:~效|大~奇功。(3)(名)臣子对帝王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:~本|~功|~疏|~闻|~议|~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