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俸恤”。
⒈ 见“俸恤”。亦作“俸卹”。官吏既给俸,又别给恤亲之禄,称为“俸恤”。
引《魏书·甄琛传》:“请取武官中八品将军已下干用贞济者,以本官俸恤领里尉之任。”《陈书·宣帝纪》:“掖庭常供、王侯妃主诸有,俸卹,竝各量减。”
(1)(名)俸禄;旧时称官吏的薪水。(2)(名)姓。
(1)(动)〈书〉顾虑;忧虑:不~人言。(2)(动)怜悯:怜~|体~。(3)(动)救济:抚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