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啖:吃,引诱;利:利益、好处。用优厚的利益和好处引诱或收买人。
(1)(动)吃或喂:~饭。(2)(动)用利益引诱人:~以私利。
[ zhī ]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(1)(介)用;拿;按:~少胜多|喻之~理。(2)(介)依:~次就座。(3)(介)因:何~知之?(4)(介)表示目的:~待时机。(5)(介)〈书〉于;在(时间):中华人民共和国~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。(6)〈书〉(连)跟‘而’相同:城高~厚;地广~深。(7)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;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;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:黄河~北|九年~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