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严惩故意犯罪的人,宽赦无意中犯错误的人。
引汉 王充 《论衡·答佞》:“故曰:刑故无小,宥过无大。圣君原心省意,故诛故貰误。”
(1)(动)〈书〉杀(有罪的人):~戮|伏~|罪不容~。(2)(动)〈书〉谴责处罚:口~笔伐|天~地灭。
(1)(名)错误。(2)(动)耽误:~期|~事。(3)(动)使受损害:~杀|~伤。(4)(动)不是故意(得罪人或损害人):~会|~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