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周代法度、律令。
⒈ 周 代法度、律令。
引《管子·侈靡》:“周 郑 之礼移矣,则 周 律之废矣。”
尹知章 注:“周 之法则坏矣。”
《新唐书·韩瑗传》:“父 仲良,武德 初,与定律令,建言:周 律其属三千, 秦 汉 约为五百。依古则繁,请崇宽简,以示惟新。”
(1)(名)圈子:绕场一~。(2)(名)周围:四~|圆~。(3)(动)绕一圈:~而复始。(4)(形)普遍;全:~身|~知。(5)(形)完备;周到:~密|~详。(6)(名)星期:~报|~刊|~末。(7)(名)即周波;交流电的变化或电磁波的振荡从一点开始完成一个过程再到这一点;叫一个周波。(8)(动)接济:~济。(9)(名)朝代;约公元前11世纪起到公元前256;姬发所建。参见“西周”;“东周”。(10)(名)北周。(11)(名)后周。(12)(名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