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宋时皇帝任命三品以下,五品以上的官职称为“制授”。
⒈ 唐 宋 时皇帝任命三品以下,五品以上的官职称为“制授”。
引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五品以上,以名上而听制授;六品以下,量资而任之。”《宋史·孝宗纪一》:“己亥,制授 保庆军 节度使。”
(1)(动)制造:~版|~币|~表|~革|~件|~冷|~品|~钱|~糖|~图|~药。(2)(动)拟定;规定:~定|因地~宜。(3)(动)用强力约束;限定;管束:~伏|管~。(4)(名)制度:法~|所有~。
(1)(动)交付;给予(多用于正式或隆重的场合)(2)(动)传授;教:讲~|~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