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砍断脚筋。谓暴虐滥刑。
引《旧五代史·汉书·史弘肇传》:“弘肇 都辖禁军,警卫都邑,专行刑杀,略无顾避……有醉民抵忤一军士,则诬以讹言弃市。其他断舌、决口、斮筋、折足者,仅无虚日。”
斩;削。
(1)(名)肌的旧称。(2)(名)〈口〉(~儿)肌腱或骨头上的韧带:牛蹄~儿。(3)(名)〈口〉可以看见的皮下静脉管:青~。(4)(名)(~儿)像筋的东西:叶~|钢~|铁~|橡皮~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