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诛杀与赦免。
引《晋书·刘颂传》:“故君子得全美以善事,不善者必夷戮以警众,此为政诛赦之準式也。”
(1)(动)〈书〉杀(有罪的人):~戮|伏~|罪不容~。(2)(动)〈书〉谴责处罚:口~笔伐|天~地灭。
(动)赦免:大~|特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