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赈济的事务。
引《清史稿·邦交志六》:“如遇军务、賑务,政府在各路运送兵食,均不给价。”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银行上》:“国家有军务、賑务缓急之需,随时通融,咄嗟立办,其便三。”
(动)救济;赈济:~济|~灾。
(1)(名)事情:公~|处~。(2)(动)从事;致力:~农|~商。(3)(名)旧时收税的关卡;现在只用于地名;如曹家务(在河北省);商务(在河南省)。(4)(副)务必:~须。(5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