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对刑杖大小、长短的规定。历代形制不一。《隋书·刑法志》:“杖皆用生荆,长六尺……大杖,大头围一寸三分,小头围八分半。”《宋史·刑法志一》:“常行官杖如周显德五年制,长三尺五寸,大头阔不过二寸,厚及小头径不得过九分。”
⒈ 对刑杖大小、长短的规定。历代形制不一。
引《隋书·刑法志》:“杖皆用生荆,长六尺……大杖,大头围一寸三分,小头围八分半。”
《宋史·刑法志一》:“常行官杖如 周 显德 五年制,长三尺五寸,大头阔不过二寸,厚及小头径不得过九分。”
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律令刑罚·杖制》:“旧制杖皆削节目,常行杖大头二分七釐,小头一分七釐,笞杖大头二分,小头一分半,皆长三尺五寸。”
(1)(名)拐杖、手杖。(2)(名)泛指棍棒:擀面~。
(1)(动)制造:~版|~币|~表|~革|~件|~冷|~品|~钱|~糖|~图|~药。(2)(动)拟定;规定:~定|因地~宜。(3)(动)用强力约束;限定;管束:~伏|管~。(4)(名)制度:法~|所有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