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招降收捕。
⒈ 招降收捕。
引宋 李纲 《与右相条具事宜札子》:“渠魁如 周十隆、谢小鬼 等,悉就招抚;如 刘宣、熊定、李安静 等,悉就擒捕。凡招捕过羣盗六十餘伙。”
《宋史·周仁美传》:“时州有亡命卒聚盗,剽村閭为患, 王超 委 仁美 招捕。”
《元典章·刑部十三·防盗》:“诸处军官各使镇守有法,招捕得宜,期於盗息而已。”
(1)(动)打手势叫人来。(2)(动)广告或通知的方式使人来。(3)(动)引来(不好的事物):~苍蝇|~灾。(4)(动)惹;招惹:这孩子爱哭;别 ~他。(5)(动)惹:这孩子真~人喜欢。(6)(Zhāo)姓。(7)(动)承认罪行:~供。(8)同“着”(zhāo)。
(动)捉、逮:~房|~获|~快|~捞|~拿|~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