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执掌刑法。
引清 尹会一 《与方观察书》:“顷闻秉臬 京畿,深喜俊杰大用。”清 袁枚 《随园诗话补遗》卷五:“尹三公子 秉臬 楚南 时曾寄诗。”
(1)(动)拿着:~烛。(2)(动)掌握;按照:~公处理|~政|~国。
(1)(名)射箭的靶子。(2)(名)古代测日影的标杆。(3)(名)法度;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