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常设之官。
⒈ 常设之官。
引《商君书·修权》:“夫废法度而好私议,则姦臣鬻权以约禄,秩官之吏,隐下而渔民。”
高亨 注:“《尔雅·释詁》:‘秩,常也。’秩官,常设的官。”
引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周 之《秩官》有之曰:‘敌国宾至,关尹以告,行理以节逆之,候人为导,卿出郊劳……百官以物至,宾入如归。’”
韦昭 注:“《秩官》, 周 常官,篇名。”
(1)(名)〈书〉次序:~序。(2)(名)〈书〉十年:七~大庆。
(1)(名)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、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;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。(2)(形)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:~办|~费。(3)(形)公共的;公用的:~大道|~厕所。(4)(Guān)姓。(5)(名)器官:五~|感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