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阐明。
⒈ 犹阐明。
引《晋书·王浑传》:“可令中书指宜明詔,问方土异同,贤才秀异,风俗好尚。”
《梁书·武陵王纪传》:“今遣散骑常侍、 光州 刺史 郑安忠,指宜往怀。”
《旧唐书·懿宗纪》:“宜悚与书题,深陈祸福,殷勤晓喻,劈析指宜。”
(1)(名)手指。(2)(量)一个手指头的宽度叫“一指”;用来计算深浅宽窄等:下了三~雨|这双鞋大了一~。(3)(动)(手指头、物体尖端)对着;向着:用手一~|时针正~十二点。(4)(动)(头发)直立:令人发~。(5)(动)指点:~导|~示|~出缺点。(6)(动)意思上指着:这不是~你说的。(7)(动)仰仗;依靠:~望|单~着一个人是不行的。
(1)(形)合适:相~|适~|权~之计|因地制~。(2)(动)应当(今多用否定式):不~操之过早。(3)(动)〈书〉当然;无怪:~其无往而不利。(4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