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地主规定佃户交租的期限。旧中国苏州地区一般分为三限。每限十天左右,愈后则限期愈短。规定限期内交纳,可有折让,逾期交纳,就要加罚。但限期常在农作物尚未收获之前。逾限则催头、差役常拘押佃户,拷打逼租。
⒈ 旧时地主规定佃户交租的期限。旧 中国 苏州 地区一般分为三限。每限十天左右,愈后则限期愈短。规定限期内交纳,可有折让,逾期交纳,就要加罚。但限期常在农作物尚未收获之前。逾限则催头、差役常拘押佃户,拷打逼租。
引清 陶煦 《租核》:“田禾至十月方登场,而租限已自九月中始,及其脱粟而糶,则限早满,无毫髮让矣!”
(1)(动)租用:~户|~价|~用|~约。(2)(动)出租:~了几本。(3)(名)出租所收取的金钱或实物:~金|~米|~钱。(4)(名)旧指田赋:~税。
(1)(名)指定的范围;限度:界~|期~|权~|年底为~。(2)(动)指定范围;不许超过:~期完工|人数不~。(3)(名)〈书〉门槛:门~|户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