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承事业。
⒈ 继承事业。
引《北史·周纪下论》:“武皇 纘业,未亲万机,虑远谋深,以蒙养正。”
唐 孙逖 《天宝三载亲祭九宫坛大赦天下制》:“朕当扆君临,握图纘业,每听政中昃,畴兹讜言,观书乙夜,以求故实,励精为理,三纪於兹。”
《清史稿·礼志一》:“世祖 纘业,詔祭祀各分等次,以时致祭。”
(动)继续;继承。
(1)(名)行业:工~|农~。(2)(名)职业:就~|转~|~余。(3)(名)学业:肄~|修~|毕~|结~。(4)(名)事业:功~|创~|~绩。(5)(名)产业;财产:家~|~主。(6)(名)佛教徒称一切行为、言语、思想为业;分别叫做身业、口业、意业;合称三业;包括善恶两面;一般专指恶业。(7)(动)从事(某种行业):~农|~商。(8)(Yè)姓。(9)(副)已经:~已|~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