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招谕”。
⒉ 指帝王招抚敌对势力的谕旨。亦指以帝王名义对敌对势力进行招抚。
⒈ 亦作“招諭”。指帝王招抚敌对势力的谕旨。亦指以帝王名义对敌对势力进行招抚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刘放传》:“放 善为书檄,三祖詔命有所招喻,多 放 所为。”
《北史·魏纪一·太祖道武帝》:“帝以 中山 城内为 普隣 所胁,乃招喻之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六年》:“上復遣人招諭 苑君璋。”
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一:“又命户部侍郎 王永鰲 招諭之。”
(1)(动)打手势叫人来。(2)(动)广告或通知的方式使人来。(3)(动)引来(不好的事物):~苍蝇|~灾。(4)(动)惹;招惹:这孩子爱哭;别 ~他。(5)(动)惹:这孩子真~人喜欢。(6)(Zhāo)姓。(7)(动)承认罪行:~供。(8)同“着”(zhāo)。
(1)(动)说明;告知:~之以理。(2)(动)明白;了解:家~户晓|不言而~。(3)(动)比方:比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