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岳父。
例妻之父为外舅,妻之母为外姑。——《尔雅·释亲》
英father-in-law;
⒈ 岳父。参见“外姑”。
引《尔雅·释亲》:“妻之父为外舅。”
唐 张说 《祈国公碑》:“夫人臣位极,遇莫大焉;王曰外舅,厚莫重焉。”
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八:“余外舅家收 柳公权 亲笔啟草二纸,皆小楷,字仅盈分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二回:“三公子大笑道:‘我亦不解你令外舅就俗到这箇地位。’”
⒈ 称谓。称妻子的父亲,即岳父。
引《尔雅·释亲》:「妻之父为外舅。」
《宋史·卷三〇六·谢泌传》:「顷之,魏羽为使,即泌之外舅,以亲嫌,改度支副使。」
(1)(名)外边;外边的(2)(形)指自已所在地以外的:~地|~省。(3)(名)外国:~币|~钞。(4)(名)称母亲;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:~婆|~甥女。(5)(形)关系疏远的:~族|~人。(6)另外。(7)以外:郊~|局~。(8)非正式的;非正规的。(9)戏曲角色;扮演老年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