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选民或选民单位依法撤销他们所选出的代表的职务或资格的权利。
英right of recall;
⒉ 政府机关或组织依法撤销其任命的人员职务的权利。
⒈ 人民对于失职的民选议员或行政官员,以投票方式罢免其官职的权力。
bà1. 停,歇:罢休。罢工。罢课。罢市。罢论(打消了打算)。罢笔(停止写作)。2. 免去,解除:罢免。罢官。罢职。罢黜。3. 完了,毕:吃罢饭。ba1. 同“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