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员向上荐举有功之人,使得到奖励擢用。
⒈ 官员向上荐举有功之人,使得到奖励擢用。 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史料二·张洛行被擒》:“﹝ 英公 ﹞乃併其甥姪数人皆捦以归,解送 僧邸 军前凌迟处死。
引僧邸 保奬 英公,俟补 直隶州,后以知府用。”
⒈ 长官替部属请奖,称为「保奖」。
(1)(动)保护;保卫:~家卫国。(2)(动)保持:~温。(3)(动)保证;担保做到:~质~量。(4)(动)担保(不犯罪、不逃走等):~释。(5)(名)保人;保证人:作~|押~。(6)(名)旧时户籍的编制单位。(7)姓。
见“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