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赐予。
⒈ 赐予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宣卞皇后传》:“王自以 丕 年大,故用为嗣,我但当以免无教导之过为幸耳,亦何为当重赐遗乎!”
《魏书·西域传·车师国》:“臣亡父僻处塞外,仰慕天子威德,遣使表献,不空於岁。天子降念,赐遗甚厚。”
《宋史·王靖传》:“彼( 契丹 )利中国赐遗,挟虚声以济其欲,渐不可长,宜有以折之。”
(1)(动)旧指上级对下级;长辈对晚辈的给予:赏~。(2)(名)敬辞;指所受的礼物:厚~受之有愧。
yí1.遗失。2.遗失的东西:路不拾~。3.遗漏:~忘。补~。4.留下:~迹。~憾。不~余力。5.专指死人留下的:~容。~嘱。~著。6.排泄大小便或精液(多指不自主的):~矢。~尿。~精。wèi赠与;送给:~之千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