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代州府户曹的小吏。掌文书往返、民刑案件的通知诸事。
⒈ 唐 代州府户曹的小吏。掌文书往返、民形案件的通知诸事。
引唐 李翱 《卢司录墓志》:“及为司録,始就官,承符吏请曰:‘前例,某人等十五人合钱二千,僦人与司録养马,敢请命。’”
(1)(动)托着;接着:~尘。(2)(动)承担;担当。~办|~包|~印。(3)(动)客套话;承蒙:昨~热情招待;不胜感激。(4)(动)继续;接续:继~|~先启后(继承前代的并启发后代的)。(5)(动)姓。
词语解释符吏[ fú lì ]⒈ 即符官。引证解释⒈ 即符官。参见“符官”。引《剪灯新话·牡丹灯记》:“忽见符吏数辈,黄巾锦袄,金甲雕戈,长皆丈餘。”